一个14岁少年白天在餐厅刷碗,但晚上却化身为恶魔,入室抢劫并强奸多名女子!然而,为什么一个本应该在上学的孩子,会成为一个抢劫的强奸犯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个故事发生在1997年,一个名叫朱某的少年,他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的一个小村庄。而他的父母和同村其他人一样,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只能选择到外地打工。因此也就把他托付给了爷爷奶奶照顾。
平时村子里的人大多都只是留守老人和孩子,因为村里比较穷,老一辈的人也没有条件上学,只能靠在务家生活,所以没什么文化。
虽然朱某的爷爷奶奶负责照顾他,但是也只能给他提供基本的三餐,却没有能力来辅导他的学习,更不能为他人生提供指引的方向。
由于朱某从小就开朗活泼,像什么摔泥放炮、翻墙、爬树掏鸟窝等样样都做,甚至还经常捉弄小动物。转眼朱某就到了要上学的年纪了,所以他的爷爷奶奶也只能送他去上学。但他根本就不安稳,坐不下来,课也听不进去。
别的孩子已经从一年级读到了四年级,却他却只念到了三年级,而且还是因为成绩不好而留了一级。就算留级到了三年级,他已经不想再继续读书了,只得辍学在家。
当朱某的父母得知后,也只能到过节回家时尽量教育他,希望他至少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以便将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养活自己。
然而,由于父母从小就不在他身边,缺乏有效的沟通,对朱某来讲,跟父母之间没有太深的感情,只是过节见一下,就像亲戚一样。平时不照顾他、关心他,现在反而要来教育他,朱某更加听不进去他们的话。
因为缺少父母的关爱,让朱某从小就非常有主见,此时父母的教育,使他更加叛逆。无所事事的他,只能整天泡在网吧里,没钱上网了,就会跟着大一点的孩子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由于朱某行为无法无天,父母就想让他去做一些工作,通过自己的努力赚点钱,让他明白挣钱不容易,希望他能成长起来,理解父母的辛苦。
父母也知道朱某年龄还很小,也没有什么力气,即使去工作也赚不了什么钱,他们也并没有期望他能挣多少钱。
最终,当朱某刚满十四岁时,父亲终于找人帮忙帮他找了份在人家餐厅后厨洗碗工作。
但挣的这点钱对朱某来说根本不够挥霍,没钱的时候依然还是会像过去那样盗窃。
朱某住的房子是在一片老城区,房子旧且简陋,很多房与房之间的间隔很小。凭着他敏捷的身手,可以轻松地从一栋房子的外墙爬到另一栋房子的窗户。
尽管这里的地段看起来较差,但租金非常便宜,因此吸引了很多外来打工者来在这里选择租房。
2011年3月初,朱某在一次闯入租住在此处的女子晓静的屋内行窃时被发现了。
当他看到这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女孩时,并没有表现出害怕的样子。他想起曾在网上看到的类似情节,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恐吓她。
面对刀子,晓静被吓住了,只能任由朱某用绳子将她捆绑,并对她进行了性侵。
由于当时已经天黑了,晓静当时心里害怕,根本没有记清朱某的长相。而她只想着尽快搬离这里,所以没有想着报警。
朱某这是第一次犯案,他既感到害怕又感到兴奋。随后,他就在外面东躲西藏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发现什么事都没有。
于是,他天真的认为只要行动隐秘,不留下证据或被当场抓到,就可以为所欲为。
在过了一个月后,他再次尝试犯案,这回他的目标不在只是盗窃财物,而是要选择那些年轻漂亮的独居女子。所以作案前他会把避孕套随身携带,并在作案后扔掉可能留下线索的衣物。
在有一次作案的中,他看上了女子的手机,觉得这款比他的好,于是就抢走了她的手机,还换自己的手机卡。
对于他来说,强奸和抢劫就像是游戏,每一次成功的犯案都增加了他的成就感,而且他始终未被抓住,让他更加得意。
2011年4月10日,他再次锁定了一间出租屋,但里面住着两个女子。他趁着两个女子入睡时,悄然进入持刀威胁,随后将两个女子绑起来。
杨某和刘某两人是好朋友,一起出来打工,也合租了这间房子。然而另她们没想到是深夜会有一名陌生男子会闯入屋内,因为当看到他手里还持刀时,两人害怕,所以不敢反抗。因此只能求他不要伤害她们。
于是朱某将她们二人分开绑了起来,并对她们实施了性侵,完事后就在屋子里搜寻财物。
由于她们刚开始打工,时间也不长,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她们想着只能讨好朱某,称他为弟弟,她们也刚出来,没什么亲戚朋友,希望以后他们能互相照顾。这是朱某第一次遇到女子对他这么好,让他心里产生了安全感。
朱某就收起了手里的刀,走时还叮嘱她们二人,以后晚上要检查门窗,多注意安全,并建议她们更换一扇防盗门,然后便离开了。
当朱某离开后,两个惊魂未定的女子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向警察描述作案男孩的特征。然而,想要马上找到作案的未成年男孩并不那么容易。幸运的是,就在五天后,警方接到了另外一起报案。
这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同样是一个十来岁的未成年少年,作案手法与之前的极其相似,也是在离开时,抢走了受害人的手机。
警方通过仔细分析,觉得很有可能这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同一人所为,而根据两起案件作案的时间和作案地点,以及多个受害人提供的线索,终于在4月22日将朱某逮捕归案。
朱某被捕后,毕竟他年龄尚小,面对警察的威严,坦白交待交了所犯下的两起案件,就连警察未接到报案的几起,也一起都交待了。原来,这个14岁少年竟然在短短两个月内,居然强奸抢劫了六名女子。
而在朱某未被抓获前,已经找到了下一起作案的目标,还好警察的及时抓捕,避免了下一个女子的受害。
虽然朱某在犯案过程中销毁了许多证据,但是他以为的小聪明,并没有躲过警察科技的侦查手段。警方很快对作案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又提取现场的指纹等证据,确定朱某就是犯罪嫌疑人无疑。
最后,经过法院的审理,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这起案件一经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朱某的改变与他的家庭背景有很大关系,留守儿童缺乏关爱和教导,很容易走上错误的道路;还有人认为朱某的行为令人震惊,年仅14岁就如此恶劣,长大后还会有多可怕。
就朱某作为一个未成年人的案件,他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达到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另外,由于朱某还是未成年人,对于他所犯的抢劫和强奸罪,应遵循刑法的量刑标准。法院也会在量刑时会从轻处罚。
至于朱某的父母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有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朱某是未成年人,他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有很多情况下,父母年轻而外出打工,无法带着孩子一起生活在打工的城市。他们只能把未成年的孩子托付给年迈的爷爷奶奶,但是老人的能力和精力终究有限,无法提供足够的教育和照顾。
近年来,由于外出打工的父母和留守儿童的增多,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建设寄宿制学校、乡村文化中心、提供爱心食堂等,帮助孩子们获得更好的照顾和教育。
总之,留守儿童的境况确实需要我们的关注和思考,我们需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让他们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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