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日前,司法部发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的优秀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户籍、民用航空、市场监管、广播电视等多个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充分反映了“减证便民”工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借鉴意义。近期,司法部“两微一端”和官网陆续刊登这些案例,供学习借鉴。
(相关资料图)
案例3
概要:本案例通过对“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避免群众异地往返。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行贷款证明告知承诺制
提升贷款效率和办事人感受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许先生于2021年5月8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管理部,申请办理购买二手房贷款。通州管理部公积金系统显示许先生在本市有84个月的缴存记录,然而办理此项业务还需许先生提供其原来在辽宁省大连市的公积金缴存信息。通州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许先生的申请材料时,发现许先生未能提交大连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便告知许先生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办理。许先生当即填写了《告知承诺书》,承诺其在大连市还缴存了57个月的公积金,最终通州管理部为许先生办理了120万元额度的贷款业务,随后又对许先生承诺的信息进行了核实确认。许先生表示,这种惠民利民政策,实实在在解决了老百姓办理证明的诸多麻烦,也降低了办事成本。
二、背景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在北京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贷款人缴存公积金情况的证明。如果申请人以往在异地缴存,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到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缴存证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北京市《全面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京审改办发〔2021〕2号)精神,制定印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21〕14号),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增证明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途径、方式、程序、要求等,方便办事人办事。
三、经验做法
一是紧紧围绕“高频事项”这条主线。住房公积金办理是涉及民生的高频群众办事事项,只有“主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才能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和痛点问题,提升改革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牢牢把握“告知”与“承诺”两个重点。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在政府告知方面,清楚告知了证明名称及设定依据、准予办理条件、承诺有误后果及违诺失信惩戒措施、承诺核查方式、申诉渠道、承诺书公开属性等内容;在申请人承诺方面,清楚提示了申请人同意选择办理方式、所填信息真实性合法性、知晓告知全部内容、异地缴存基本情况、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等内容。整个《告知承诺书》做到科学、合理、合法、简洁明了。
三是建立“核查与监管”这一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强信息核查比对,在申请人承诺以后,公积金管理部门在为其继续办理后续业务时,即着手与异地公积金部门取得联系并核查承诺信息;另一方面健全监管机制,申请人如果恶意作出虚假承诺影响贷款审核结果的,将终止此次贷款受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并上传至信用信息管理机构或平台,按照相关规定限制业务办理资格。
四、实施效果
自2018年以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减证便民”行动为抓手,聚焦关键业务环节,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减通快”“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一件事打包办”等多项惠民举措,实现42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办事材料从33份减至27份,办理时限从23天减至16天,跑动次数从0.19次减至0.05次。全面提升了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推动首都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编辑丨程江雪
司法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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