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进一步推进我县就业见习工作扩规模、提质量,帮助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各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一、征集范围
(相关资料图)
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区
二、征集条件
(一)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有接收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二)在中阳县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三)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在青年见习期间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并足额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补助。
三、见习要求
(一)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
(二)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三)按月发放见习补助。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见习单位负责40%(712元/月),就业补助资金负责60%(1068元/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四)见习单位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市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保费补贴。
四、网上办理途径
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www.sxzwfw.gov.cn/v5/auth/#/login?goto=1&utype=1&itype=0&client_id=OA344K6QSTZ44Z)进行网上申报,进入后切换到“法人登录”进行申请。
五、申报见习单位时限
有意开展见习活动的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于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请表PDF版发回指定邮箱。
联系人:武鹤婷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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